进口酒欧洲杯够档次?消费时请擦亮眼!
发布时间:2024-08-04 00:45:04

  欧洲杯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进口食品越来越丰富,受到广大消费者欢迎,不过消费前还是要提醒大家,进口商品一定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有的进口食品,如果没有中文标签,无法排除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购买了该类产品应该如何维权?下面,就跟随小编来看一起案例吧!

  孙某某到某日料店用餐,期间消费了一瓶价值1888元的日本清酒,该店出具了结账单及发票。经懂行的朋友提醒,孙某某发现这瓶日本清酒包装无中文标识,且该酒产地是日本新泻县,属于中国禁止食品进口地区,为此孙某某认为该店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孙某某拿着购买的清酒、结账单及发票找到某日料店,向其讨要说法。但没想到,该店却不认账,表示自己的酒是从正规渠道采购,当孙某某要求其提供合法采购证明时,却再次遭到了店家的拒绝。双方协商赔偿未果,孙某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该日料店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酒款并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某日本清酒无中文标签欧洲杯,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强制性规定。涉案日本清酒产地为日本新泻县,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中规定,新泻县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禁止进口食品的地区,被告也未能提交报关单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用以证明涉案食品通过合法途径进口,应认定涉案产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经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向原告退还酒款并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大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识,但现实生活中,由于部分商家法律意识淡薄,进口或销售未贴中文标签、未经检验检疫的外国产品,对食品安全造成潜在隐患。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是否粘贴中文标签欧洲杯,谨防买到不安全的食品欧洲杯,同时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凭证、原始包装等,为依留有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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